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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19-12-03 18:22:10

学费:24000元 专业方向: 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 QQ群号:724119863 学制:2年 上课地区: 全国班 在线咨询

本文关键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介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学科,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拥有金融学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一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个,湖北金融研究中心等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9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应用经济学等6个博士后流动站。统计与数学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经济统计、应用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数量经济学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经济统计、应用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数量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运筹学方向)6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学科点之一,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是省级特色学科和(一级)重点学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9年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统计学、金融学领域高级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数据分析和金融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设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

  二、招生专业

  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

  三、报名条件

  1、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报名须知

  ※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25日

  ※ 考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为英语水平考试时间,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 资料要求:蓝底两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3、报名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 → 现场确认资格审核 → 参加国家统一课程考试 → 成绩查询 → 学位论文水平认定 → 学位授予

  四、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扎实的现代经济金融知识,能够应用统计和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分析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专业优势

  可先修学分,学习期满可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班结业证书,五年内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可申请硕士学位证书。

  多数经济学硕士学位必须参加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计学(金融统计)仅需参加一科英语统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

  3、培养方案

  双休日授课(每月一次),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面授。

  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所在学院向研究生院申请领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合格证》。

  在五年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课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后,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撰写和答辩阶段。

  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五、学习年限

  学制:二年

  学费 :两年总共24000元学费,报名提交资料时,需缴纳报名审核费500元,第一次学费16000元,培训管理费20000元,录取领通知书时,缴纳剩余学费8000元,教材资料费1000元。

  六、学习课程

  1、课程时长

  12门课程合计300学时,论文指导等培训合计160学时

  2、课程包含

  英语、统计学、宏观经济统计学、多元统计分析、中级计量经济学、市场调查与抽样技术、金融市场统计方法、证券投资分析、金融时间序列分析、量化投资分析、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大数据技术(专题)等课程。

  七、学位授予

  1、授予学位

  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2、学位证书


  八、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交研究生处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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