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辽宁大学在职MPA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9-22
辽宁大学mpa依托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有经济、社会、管理学科作为支撑。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多维的办学视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辽宁大学mpa教育以专门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配合弹性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在强化教学质量和mpa研究生管理的同时,借鉴国内知名院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办学模式和经验,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努力创办具有综合性大学特色的mpa培养模式。
报考条件: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u3002
招生人数:计划招收45人
学制、方式、培养费:
1、学制:2年半
2、学习方式:不脱产学习(一般在节假日授课)
3、培养费:30000元整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我校单独组织;其余3门(外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全国联考。
报名程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结合(均为必经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在本网站通知。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过程中进行,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确认时领取)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网报编号。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据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限额的80%%u3002
参考教材:(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
辽宁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 024—62202363 传真024-62202319
咨询地点: 辽宁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崇山校区博远楼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1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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