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mpacc录取原则介绍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8-21
江西师范大学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那么下面介绍一下江西师范大学mpacc录取原则。拟录取1.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2.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3.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会计硕士低于168分),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或任一科目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原则上不予录取。4.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总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MPACC非全日制考生调剂录取方案另行通知)5.调剂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按研招办要求及时办理有关调剂录取手续,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6.一志愿考生、调剂生分别单独排名录取。7.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录取。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分别单独排名。以上就是在江西师范大学mpacc录取原则问题的介绍,大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直接联系在线老师或者查询在职研究生。免责申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至网络,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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