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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缓职工四月份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4-15

本文关键词:关于延缓职工四月份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各位参保职工: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面对面交叉感染几率,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医保报销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延缓职工四月份商保二次报销。有报销需求的老师推荐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健康优+”APP在线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南开大学医保”微信公众号,回复“职工自助理赔”可见操作指导;二是学校正式开学后,关注医保办后续报销通知。

  二、根据南开区社保分中心工作安排,职工全额垫付和生育津贴申报建议在疫情结束后(至少要满足职工返校满14天的条件)再行办理。

  如有医药费垫付额度较高急需报销等特殊情况或疑问,请在工作日联系医保办。医保办服务电话:23506920,23500106。

  医保办 人事处

  2020年4月2日

本文关键词:关于延缓职工四月份医疗费用申报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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