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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中预聘制聘期考核的说明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3-31

本文关键词: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中预聘制聘期考核的说明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已经2016年7月16日第13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实行预聘制,严格对新入校教师前6年的考核。对入校满3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对入校满6年,未达到副教授七级岗位聘任业务条件的,不予续聘”。现就预聘制聘期考核说明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2017年9月1日(含)以后新入校教师。

  二、考核周期起止时间:入校日——期满日。

  三、考核内容:

  1.入校满三年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三年年度教学工作考核都为合格以上;

  (3)达到相应岗位类型届终聘期考核的科研考核标准;

  (4)业务培训课时考核合格。

  2.入校满六年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师德师风考核合格;

  (2)达到副教授七级岗位聘任业务条件;

  (3)第二个聘期业务培训课时考核合格。

  四、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续聘的重要依据。

  人事处

  2018年10月15日

本文关键词:关于《中国政法大学教师岗位考核办法》中预聘制聘期考核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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