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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0-03-18

本文关键词: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和学校出国留学政策,现将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全职在岗教职工,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推荐。首聘期助理教授聘用合同时间应涵盖计划留学时间。来校后已有一年以上出国研修经历的人员限3-6个月的出国申请。

  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常见问题解答等详见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696)。

  二、申请指南

  (一)网上报名

  提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http://apply.csc.edu.cn )。在2020年1月1日项目开通后,填写“申请留学情况”,保存后获得“申报材料列表”,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后提交。其中,无岗位聘书者,请上传在职证明;提供的材料中如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湖南大学”;我校网上提交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1日-6日。

  (二)纸质材料递交

  1. 项目规定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按照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要求按顺序准备纸质材料一份,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

  2. 《湖南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推荐意见表由学院根据每位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填写相应内容,须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评价,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1月6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210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人力资源处杜娟,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它

  1.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2.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申请前请做好教学、科研安排等相关工作准备,以确保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3. 担任行政职务的教师申请时需同时提交《湖南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报告单(正处级)/(副处级)B》。

  4. 其他国家公派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申报事宜学校将另行通知。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将于3月中旬接受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于4月上旬接受申请,该项目资助对象为专任教师,不受理来校后有出国留学1年及以上经历人员申报,未申请过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该项目。其它国家公派专项,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安排不定期通知。

  四、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处:

  杜娟 88822785  jsgzb@hn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选培部:

  王婷010-66093987 刘磊 010-66093553 gyfx@csc.edu.cn

  附件:湖南大学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9年12月16日

本文关键词: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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