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师范大学在职MPA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23-09-22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各省指定的报名网站(浙江省学位办指定的网站为http://xwb.zju.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样表见附件1,现场确认请勿使用附录样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网上报名成功下载后打印一份(不需盖章)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各省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所有考生都须上网报名后方可照相。(注:网上报名填写所在院系时,请看:“六、培养方向 括号里的所在院系”。)
2、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7上旬,具体时间将于6月25日前公布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
3、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应于7月20日前完成。具体见各省有关通知,考生可以就近选择,但须与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浙江师范大学设有现场确认报名点。
4、报名考试费:约240元(每门课80元)左右。
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在其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请考生在全国联考结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携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和相关证明材料(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规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1、英语;2、公共管理基础; 3、综合知识(语文占40%%u3001数学占30%%u3001逻辑占30%%uFF09。上述3门为全国联考科目。
参加全国联考考试时间 : 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生入场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考试科目见附件2)
复试:综合面试。复试由我校专业学位中心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联考后另行通知。
五、录取与入学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2010 年春季入学,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公共管理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 mpa 培养方案的要求, 2009年我校 mpa 的培养方向为: 1 、政府管理(浙师大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 、教育管理(浙师大教师教育学院); 3 、医疗卫生管理(浙师大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4 、文化事业管理(浙师大人文学院); 5 、交通管理(浙师大交通学院); 6 、村镇建设(浙师大工商管理学院); 7 、高校学生管理(思政)(浙师大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方向。
七、学习方式
采取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实行弹性学制, 2.5 ~ 5 年,一般为 2 年半。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紧密结合,至少修满 44 个学分。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撰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经校 mpa 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 (mpa) 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培养费用
交纳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共 30000 元。
十、考试大纲
全国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代码、类别及全国联考考试大纲见附件3)
(以上书籍可向金华枫林晚书店购买,电话:0579-82283921)
十一、招生咨询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学位中心
联 系 人:任老师、龚老师、邓老师、王老师
电 话: 0579-82283869 、 82282603 、 82282645
通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 688 号
邮政编码: 321004
研究生学院网址: http:// yjsb.zjnu.net.cn
专业学位中心网址: http://mpa.zjnu.net.cn
十二、各地区招生点联系方式
考生可与就近的招生点咨询有关招生情况
金华人事培训中心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466706
丽水市委党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8-2888948
台州市委党校 联系人:章老师 联系电话:0576-88585129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373432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2号楼三楼2320室(杭州市文二路125号),联系电话:0571- 88085682,88085812 联系人:蔡老师
附件1: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
附件2: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位工作的具体事宜
附件3:2009年在职人员功夫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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