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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圆桌交流会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19-10-22

本文关键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圆桌交流会

  2019年4月18日上午,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圆桌交流会。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商学院高级讲师Benjamin Liu博士到访,与我院知识产权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刘瑛教授、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孙颖教授以及我院知识产权法和经济法方向部分研究生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会议由院外事办公室主任颜晶晶主持。

  会上,Benjamin Liu博士介绍了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商学院商法所研究团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研究的相关背景,提出了其所在的研究团队目前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研究中面临的难点,表示期待在此领域与我院教师进行深入交流与合作研究。

  围绕本次圆桌交流会的主题,刘瑛教授结合自身多年的研究积累,作了题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研究”的报告。报告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界定了社会信用的概念与外延,指出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经济的核心基础。

  第二部分阐述了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的目标和要求,提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是指建立一个涵盖信用立法体系、信用法治实施体系、信用法治监督体系和信用法治保障体系的全面的法治化系统。

  第三部分介绍了中国社会信用法治化的进程,梳理了我国自1999年提出建立社会信用系统体系至今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指出我国目前社会信用领域的立法现状有两个特点:一是立法层级效力低;二是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集中在企业信用行为的商务诚信和个人信用两大领域,对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两个领域涉及较少,而建立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是一大重要举措。

  第四部分提出了对于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化的三点期待:一是推动信用立法,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二是打破信息孤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收集与共享;三是推进公共信用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的建设。

  其后,孙颖教授介绍了我国与社会信用相关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安全欺诈的法律规制等问题,指出目前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建立完善的失信惩戒制度。

  会上,与会人员还围绕着城市之间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于双方未来加强学术交流、深化科研合作达成了共识。

本文关键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举办“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圆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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