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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法学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作者: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来源:在职研究生信息查询网 上传时间:2019-07-24 16:35:00

学费:22000元 专业方向: 国际法学 QQ群号:724119863 学制:2年 上课地区: 全国班 在线咨询

本文关键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法学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2011计划”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人,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国的纪检、监察、公、检、法、司系统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行业也活跃着法大学子的身影。
 

一、专业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是以法学为优势和特色,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史学、哲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培养部门。建院以来,研究生院已累计向外界培养输送各类研究生数万名,他们在推动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

国际法学是对调整涉及国家之间的各种法律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类别,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国际刑法学等。其任务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对国际关系、国际法律原则和规则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培养更多国际法学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中国政法大学特开展国际法学专业课程研修班,为上海及周边地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务教学内容。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国际法专门人才。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的基本原理与专业知识,系统掌握各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法律规则,具有较强的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和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三、专业优势

1、中国政法大学成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法学院成为试点学院之一,并于2013年起承担起全部六年制法学实验班的学生培养工作。

2、2014年首届六年制法学实验班已实现全员就业,他们的整体素质得到用人单位好评。迄今为止,我院已为社会各界输送优秀毕业生上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已成为国家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和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3、法学院承担多项国家和省部级法学研究项目,科研成果丰硕;教师参与多部国家法律法规起草和审议工作,多位教师受邀参加中央各部委、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重大法律问题论证工作。

4、法学院对外交流活动广泛,与海内外知名大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合作,专家学者互访、学生交流等活动十分频繁。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五、课程设置( 每年以最新研究生培养方案为模版调整)

备注:1、基础课程系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法律综合考试内容;专业课程授课内容在培养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报读以上开设的所有专业之一就读。
 

六、收费标准

学费22000元/两年
 

七、学习方式

1.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网络课堂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高"、国务院部委等知名法学专家兼课或讲座。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学习中心(复旦大学或周边教学区)
 

八、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课程班报名登记表》;

2.提交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照片3张;二寸照片3张;同时缴纳报名费和书本资料费;

3.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公布入学查询信息;

4.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缴纳学费办理学籍注册及缴纳讲座活动费。

备注:学籍档案办理完毕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学业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所交费用。
 

九、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上海教学中心收到学员报名材料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审核批准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在职硕士研究生学籍档案。
 

十、授课师资

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聘请校内外著名高级律师、法学专家做专题讲座;采用案例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北大、清华等著名专家、学者亲临指导。
 

十一、获取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有关申硕的相关规定和详细程序可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费用另计)。


本文关键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国际法学方向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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